
①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2026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持续防范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持续防范处置”意味着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治理已经成为金融风险防控的一项常态化任务。虚拟货币市场具有较强的跨境流动性和技术迭代能力。一个平台被关闭后,相关人员可能更换域名、应用和项目名称重新开展活动;一个资金通道被阻断后,犯罪团伙可能转向场外承兑、跨链兑换或其他方式。
当前风险活动通常已经不再依赖单一的境内交易场所,而是分散在多个环节:社交平台引流 →线上培训宣讲 →境外平台交易 →钱包地址收款 →场外商家承兑 →银行账户出金。这意味着监管视野需要覆盖宣传推广、网络接入、应用分发、支付结算、账户使用、虚拟货币兑换和资金变现等不同环节。
涉虚拟货币活动兼具金融、网络、技术和跨境属性,仅依靠单一部门难以覆盖完整链条。未来治理重点将不只是“发现一个、处置一个”,而是建立线索共享、联合研判、分类处置和风险反馈机制。
项目团伙不再公开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而是通过投资社群、课程培训、行情分析和项目孵化等形式招揽客户,随后将人员引导至境外平台完成交易。
不法分子以质押、流动性挖矿、节点收益等技术概念包装项目,宣称低风险、固定收益或随时退出。部分项目通过后台制造虚假收益,部分则诱导用户签署恶意合约授权,进而转走钱包资产。
一些个人或商户长期、频繁地提供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兑换服务,并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或现金完成资金结算。此类活动可能与网络诈骗、赌博、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资金发生交织,是连接链上资产与现实资金的重要风险节点。
部分项目以技术开发、生态建设或数字权益为名发行代币,通过私募认购、拉人返佣、价格托市等方式吸收社会资金。其风险不仅在于代币价格波动,还可能涉嫌非法集资、传销或诈骗。
个别商户、中介或技术服务商通过虚拟货币为跨境贸易、网络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提供结算,规避正常的支付、外汇及反洗钱管理要求。对于表面具有贸易背景的交易,还需要核查是否存在真实业务、合理定价及匹配的物流和资金流。
虚拟货币已经成为部分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归集和转移赃款的工具。涉案资金可能经过多地址拆分、币种兑换、跨链转移和场外承兑后完成变现。此类风险具有转移快、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和跨区域特征,需要把握接报案后的紧急追踪窗口。

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工作部署,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风险提示,两项信息共同表明:在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不断变换概念、渠道和技术包装的背景下,相关风险防控正在进一步向常态监测、基层治理、部门协同和源头处置延伸。


